证券代码:600198证券简称:大唐电信公告编号:2024-05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
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
业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要求,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应对收购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
有限公司95.001%股权(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就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概要
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143,942,996股股份、大唐电信(600198)科
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777,757股股份、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3,422,979股股份、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08,504股股份、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发行
唐联诚”或“标的公司”)95.001%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项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
发行价格为5.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作价以经评估的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
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股份购买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1]第0898号),收益法
评估的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48,256.37万元,大唐联诚95.001%
的股权评估值为140,845.03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购买大唐联
诚95.001%股权的作价人民币140,845.03万元,由公司发行240,760,740股作为交
易对价。
的批复。
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972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宜。
(二)交易实施情况
大唐联诚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
更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大唐联诚95.001%股权。
取得了本次交易中公司购买大唐联诚股权新增发行的股份。同日,大唐联诚完成
了董事、监事的改选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并完成了相应的工商登记。
(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2021年11月5日签订《大唐电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如下
安排:
限公司
割日推迟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的,则前述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2022年、2023
年、2024年。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应由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大唐联诚在业绩承
诺期间的每年度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额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专项审核,并
出具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大唐联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与承诺
净利润的差额,将根据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确定。
(1)补偿原则
若大唐联诚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会计年度当年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当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应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对
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补偿原则为:
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
并注销。
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分别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数量。
(2)具体补偿的计算
任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
的比例-该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任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任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
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0时,按0取值。按照上述
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取整计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业绩承诺人补偿股份
数进行相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
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人应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
当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上市公司实
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返还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补偿按年度进行,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后续年度不得冲回,以前年度
超出的净利润,可以往以后年度累计。
(1)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减去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并且应当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业绩承诺人补偿期限内
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人取得的对价股份,则业绩承诺人中的每一方应按照
本协议签署日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以取得的对价股份对上市公司另行
补偿。
(3)每一业绩承诺人减值测试股份补偿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
行价格×在本协议签署日该业绩承诺人拟转让股权占标的资产的比例-该业绩承
诺人已补偿股份总数。
(4)业绩承诺人因业绩补偿及减值测试需要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数
量总计不超过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包括送股或转增的
股份)。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大唐联诚95.00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40,845.03万元,其在2021年、2022年
和2023年的整体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4,315.64万元、6,904.02万元和8,406.64
万元,各年度业绩承诺总和为19,626.3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唐联诚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680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联诚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
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8356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联诚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
华核字[2024]0011003339号),大唐联诚2021-2023年度实际完成业绩情况如下:
年度承诺业绩(万元)实际完成业绩(万元)差额(万元)
合计19,626.30 18,319.09-1,307.21
大唐联诚2021-2023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18,319.09万元,未达到本次交易约定的承诺业绩,差额为1,307.21万
元。
三、减值测试情况及结果
根据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司对标的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
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一)标的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
公司聘请东洲评估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唐联诚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
并于2024年6月27日出具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拟对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4)第159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
年12月31日),收益法评估的大唐联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3,401.20万
元,大唐联诚95.001%股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45,732.67万元。
(二)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向东洲评估履行了以下工作:
次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
重大不一致;
告中充分披露;
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序号项目 金额(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调整项目的影响(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影响)
经测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唐联诚95.001%股权评估价值为145,732.67
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140,845.03万元,大唐联诚95.001%股权收购后
未发生减值。
(三)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关
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减值审核报告》
([2024]京会兴专字第00470053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唐联诚95.001%股权评估价
值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
已编制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已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
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情况
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正规配资开户